习近平总书记对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明确而具体,强调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“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”,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,为助力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,发挥检察公益力量,我院公益诉讼办案组于2022年3月8日对扎果乡八个行政村进行了专项检查。主要检查了各村的垃圾箱配置情况、整村的环境卫生、垃圾处理方式、垃圾转运台账、垃圾池建立是否规范等方面的情况。在履职过程中发现问题:一是扎果村、帮来村、查嘎村存在垃圾池外堆放垃圾、随意丢弃垃圾;二是在梅木村和扎果村交接处将大量生活垃圾大面积随意堆积;三是各村垃圾转运无固定时间、无台账记录;四是部分村未设立垃圾池,生活垃圾需要长时间置留在家中等问题。
为了有利于公益案件繁简分流,提高办案效率,有利于各方凝聚共识,形成公益保护合力,实现诉前保护公益的最佳司法状态,切实加快解决生态环境问题。于2022年3月13日召开磋商会,一是由承办案件检察官通报案件基本情况并出示相关证据;二是参加会议的相关行政机关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发表意见建议;三是由党组书记、检察长索穷同志提出履职建议,并与扎果乡人民政府负责人签订磋商协议。
经我院公益检察干警跟进监督行政机关履职情况,涉及村庄已及时消除了生态环境问题。本次专项活动的开展,积极响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,以检察力量守护了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环境,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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